创业百问(62):一般户合资前的债物如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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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hunter
2010/05
问:
我的冤家是做一般户生意的,我不久前投资5万元进往合资。但他正本有十多万元的债务,于是我们在进伙协议上申明此前债务债务都回他一方。叨教如许做对我能否教具有法则保护感化?往后万一发作什么债务胶葛,我能否承当连带责任?
状师解答:
因该实表现在登记为一般户,根据法则的划定,一般户作为团体的资产对待,其债务只能由运营者以其全部财产了偿,所以你无须为该一般户承当债务债务了偿的连带责任。另外,因为一般户已经认定为团体资产,所以你的进伙也不招致该一般户窜改为合资构造。故此,你也无须承当连带责任,你们之间签订的这个协议是有效的。但这个协议不能束缚第三人,如果要债的第三人要求你还债,你可以根据该协议要求你的冤家了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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