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承接的进料加产营业,能否能既举行
0 ihunter 2010/06
外贸企业承接的进料加产营业,能否能既举行"双代庖署理"又自营?
答:不可以。因为临盆企业委托外(工)贸企业代庖署理进口料件同时又代庖署理出口货色,外贸企业既然作为受托方,为委托方代庖署理进口料件,并办理了税务《代庖署理进口料件证明》,申明该手册全部的进口料件的全部权已经转移给临盆企业,临盆企业凭受托方转来的《代庖署理进口料件证明》、进料加工手册复印件、舶来品色报关单复印件、委托进口条约,对比财税字[1997]14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的有关划定,以及江苏省出口货色退(免)税信息管理系统营业需求,上报《临盆企业进料加工商业免税请求表》,报其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构造核实后,出具《临盆企业视同进料加工商业免税证明》。临盆企业必需按进料加工手册实施复出口的义务。而外贸企业只是代购代销活动,不存在既举行"双代庖署理"又自营出口的年夜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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