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对纺织品出口主动允许证不收
0 ihunter 2011/12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对纺织品出口主动允许证不收取证件费的关照
法规号:商配字[2005]11号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重点省会都会及新疆临盆培植兵团商务主管部分:
根据纺织品一体化后的新形式要求,增强对纺织品出口的统计申明和检测,进一步为出口运营者供给优质、高效的效力,低落出口运营者成本,根据国务院指示精神和《纺织品出口主动允许证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3号),现对纺织品出口主动允许证不收取证件费的有关事变关照如下:
一、自2005年3月1日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重点省会都会、新疆临盆培植兵团商务主管部分(以下简称各发证机构)根据《纺织品出口主动允许证暂行办法》在为出口运营者办法纺织品出口主动允许证时不收取证件费。
二、根据国家有关划定,各发证机构应在原收支口允许证免费项目和免费尺度的公示栏内将本关照内容举行公示(含我部配额允许证事件局歌颂电话:010-84095112、010-84095353,以利出口运营者在办理纺织品出口主动允许证时了解有关不免费事件。
三、各发证机构应根据本机构的理想情况增强对纺织品出口主动允许证空白证书的管理,厉行节省,并拟定响应的管理步伐及办法,防止浪费。
对纺织品出口主动允许证不收取证件费是纺织品一体化后新形式的要求,是贯彻落实《行政允许法》、《外贸法》的一项重要办法。各发证机构要充沛认识对纺织品出口主动允许不收取证件费的重要意义,并积极担当地作好各项义务。
为确保对纺织品出口主动允许证不收取证件费步伐的贯彻落实,请各发证机构于2005年4月10日前将有关实施情况报我部配额允许证事件局,同时我部将适时构造监视查抄。
各发证机构在实施历程中有何题目请与我部配额允许证事件局联系。
配额允许证事件局网址: 纺织品出口主动允许证不收取证件费 纺织品出口主动允许证 主动允许证不收取证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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