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欧盟十类纺织品2006年度第一次分派方案的关照
0 ihunter 2010/06
输欧盟十类纺织品2006年度第一次分派方案的关照
商贸函〔2005〕97号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临盆培植兵团商务主管部分,哈尔滨、长春、沈阳、西安、南京、武汉、成都、广州市商务主管部分:
根据商务部下达的输欧盟十类纺织品全国各运营者2006年度第一次可请求数量(商贸函〔2005〕85号),连系各中央商务主管部分汇总上报的运营者请求,现下达全鼎祚营者2006年度第一次分派方案(详见附件)。有关事变关照如下:
一、请各中央商务主管部分将本关照转发当地区获得出口允许数量标运营者,并依照出口允许数量及《纺织品临时出口允许证件申领签发义务范例(暂行)》为有关运营者签发相干出口证书。
二、相干运营者应依照出口允许数量安排2006年度内受限纺织品的成交、出运。利用不完的可出口量,应及时上缴。
三、请商务部电子商务中央做好出口允许数量管理数据的技能处理义务。
附件:输欧盟十类纺织品2006年度第一次分派方案
【注:如某企业已获得可请求数量(详见《商务部关于下达全国各运营者输欧盟十类纺织品2006年度第一次可请求数量标关照》商贸函〔2005〕85号)但此次公布的分派方案中并无响应数据的,大概方案中的允许数量与可请求数量不合等的,请立刻与外埠商务主管部分联系。】
商务部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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