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美国、欧盟纺织品06年二次分派可请求数量方案
0 ihunter 2010/06
输美国、欧盟纺织品06年二次分派可请求数量方案
【公布单元】商务部外贸司
【公布文号】商贸函〔2006〕26号
【公布日期】2006-03-27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临盆培植兵团,哈尔滨、长春、沈阳、西安、南京、武汉、成都、广州商务部主管部分:
根据《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次》,现下达输美国、输欧盟纺织品全国各运营者2006年度第二次业绩分派可请求数量(见附件1)。有关事变关照如下:
一、输美国二十一类纺织品2006年第二次业绩分派可请求数量为各运营者2006年度全年业绩分派可请求数量与各运营者2006年第一次业绩分派可请求数量标差值(详见商贸函〔2005〕102号)。据此计算的部分企业第二次可请求数量出现了负数(见附件2),出现负数的响应类别数量将在相干运营者2007年度第一次业绩分派中作等量扣减。
二、输欧盟十类纺织品2006年度第二次业绩分派可请求数量为年度业绩分派总量的25%。此次公布的数量是各运营者2006年全年业绩分派可请求数量标剩余部分(详见商贸函〔2005〕85号)。
三、此次分派的最低可请求量为200件(条、公斤、平米)或20打(打双)。凡低于上述尺度的运营者,本次不可请求。
四、请各地商务主管部分尽快关照当地区运营者依照本文附件下达的可请求数量提交请求,照实填报下达附件中缺少企业13位收支口代码大概中文称呼的数据,并于4月15日前将当地区运营者的请求陈说及电子数据汇总上报商务部(请经由历程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签证系统领受并上报电子数据)。
五、商务部将根据各地商务主管部分汇总上报的书面请求及相干电子数据下达正式分派方案,正式分派方案另文关照。商务部下达的正式分派方案作为各中央为相干运营者签发《纺织品出口临时允许证》的根据。
六、请各地商务主管部分将本关照转发当地区相干运营者,并告知相干业绩、可请求数量均可在商务部官方网站外贸司子站“纺织品出口信息”栏目中查阅。
七、相干运营者应共同各地商务主管部分确实认义务,在划定时候范围内提交请求。凡在划定日期之后上报的请求,均视为有效请求。
八、请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央做好相干技能准备义务。
附件1:输美国协议纺织品2006年度第二次业绩分派可请求数量(以电子形式下发)
输欧盟协议纺织品2006年度第二次业绩分派可请求数量(以电子形式下发)
附件2:2006年第二次业绩分派可请求数量输美响应类别为负数的企业名单(以电子形式下发)
概况请见: http://bbs.wtojob.com/down/down_172.shtml
商务部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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