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反推销价钱答应暂行划定例
0 ihunter 2010/06
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反推销价钱答应暂行划定例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包管反推销步伐合理、有效的实施,根据《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反推销条例》的划定,拟定本划定例则。
第二条对外商业经济互助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指定收支口平正商业局担当实施本划定例则。
第三条本划定例则所指价钱答应,是指应诉出口商、临盆商向外经贸部自愿作出的,窜改价钱大概防止以推销价钱出口被盘问拜访产物并经外经贸部接受而中断或停止盘问拜访的答应。第二章 价钱答应的提出
第四条应诉出口商、临盆商可向外经贸部提出价钱答应;外经贸部也可向应诉出口商、临盆商提出价钱答应的发起。
第五条外经贸部不得逼迫有关出口商、临盆商作出价钱答应。出口商、临盆商不作出价钱答应大概不接受价钱答应发起,不得对其推销及推销幅度确实定发作倒运影响。
第六条价钱答应的提出不得晚于开端讯断通知布告后45天。
第七条在对推销和损害作出一定的开端讯断前,外经贸部不得向出口商、临盆商提出价钱答应的发起大概接受其提出的价钱答应。
第八条有关出口商、临盆商提出的价钱答应包括失密信息的,可以向外经贸部提出失密请求,并供给该失密信息的非失密提要。
第九条外经贸部收到有关出口商、临盆商提出的价钱答应后该当关照其他利害干系方,并供给非失密文本供其批评。批评该当在关照中划定的刻日内以书面体例提出。
第二章价钱答应的接受或拒尽
第十条外经贸部在思量能否接受价钱答应时,该当检察下列身分:
(一)能否可以消弭推销所形成的损害;
(二)能否具有行之有效的步伐予以监控;
(三)能否符合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的大众长处;
(四)能否存在躲避的年夜概性;
(五)外经贸部以为需要检察的其他身分。
第十一条外经贸部只接受在盘问拜访期间充沛互助的出口商、临盆商提出的价钱答应。
第十二条外经贸部以为出口商、临盆商作出的价钱答应可以接受的,做生意国家经贸委后,可以决议中断大概停止对提出价钱答应的出口商、临盆商的反推销盘问拜访。
中断大概停止反推销盘问拜访的决议由外经贸部予以通知布告。
第十三条外经贸部以为不宜接受价钱答应的,该当将拒尽答应的来由关照该出口商、临盆商,并给以其对此充沛宣布意见的机遇。
拒尽价钱答应的决议和来由该当在终讯断议中写明。
第三章价钱答应的内容、有效期及监视实施
第十四条价钱答应该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产物范围;
(二)参考价钱,包括价钱确实定,贬价体例,贬价幅度,分阶段调解等;
(三)陈说义务
(四)接受实地核对的明白默示;
(五)不躲避价钱答应的包管;
(六)外经贸部以为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答应的贬价幅度该当与开端讯断确定的推销幅度相称;如果贬价幅度低于推销幅度,但足以消弭海内产业损害,则贬价幅度可低于推销幅度。
第十六条价钱答应自中断大概停止反推销盘问拜访决议通知布告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如外经贸部仅接受了部分出口商、临盆商提出的价钱答应,则下款划定的有效期该当自对其他出口商、临盆商的反推销盘问拜访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十七条外经贸部可以经由历程下列体例对价钱答应的实施举行监视:
(一)要求作出价钱答应的出口商、临盆约活期供给实施答应的有关情况,包括出口的理想数量和价钱、进口商称呼;
(二)活期向海关核实作出答应的出口商、临盆商向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出口被盘问拜访产物的数据;
(三)对作出答应的出口商、临盆商举行活期或不活期的实地核对;
(四)向做出答应的出口商、临盆商的海内进口商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五)外经贸部以为相宜的其他体例。
第十八条依照《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反推销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划定中断大概停止反推销盘问拜访后,应有关出口商、临盆商的恳求大概盘问拜访构造以为有需要,盘问拜访构造可以对推销和损害继承举行盘问拜访。
第十九条根据本划定例则第十八条继承盘问拜访的,如果根据盘问拜访功效作出推销和损害的一定讯断,价钱答应继承有效。
第二十条根据本划定例则第十八条继承盘问拜访的,如果根据盘问拜访功效作出推销的否定讯断的,相干出口商、临盆商的价钱答应主动失落效。
如果根据盘问拜访功效作出损害的否定讯断的,根据《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反推销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划定,反推销盘问拜访该当停止,出口商、临盆商的价钱答应也该当主动失落效。
第二十一条根据本划定例则第十八条继承盘问拜访的,如果因为存在价钱答应,盘问拜访构造才没有作出存在推销或损害的一定裁定的,外经贸部可以决议在一个合理的刻日内维持该价钱答应。
第四章价钱答应的打消、撤回及违背
第二十二条外经贸部如以为继承实施价钱答应不再符合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大众长处,可以打消接受该价钱答应的决议。
第二十三条外经贸部该当在打消生效前的合理时候内将此意向关照作出价钱答应的出口商、临盆商,并给以该出口商、临盆商充沛的机遇就此举行批评。
第二十四条作出价钱答应的出口商、临盆商可以在价钱答应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撤回答应,但该当提早三十天向外经贸部提出。
第二十五条外经贸部决议打消接受价钱答应决议的,或作出答应的外洋出口商、临盆商撤回价钱答应的,外经贸部该当关照海关自打消或撤回生效之日起按原开端讯断实施临时反推销步伐,并立刻规复反推销盘问拜访;
如果原反推销盘问拜访已经完成并最终为该出口商、临盆商确定了推销幅度,该当自打消或撤回生效之日起开始征收反推销税。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违背价钱答应:
(一)以低于答应的价钱出口的;
(二)未按答应活期供给实施答应有关情况的;
(三)拒尽外经贸部对其所供给的数据和其他信息举行核对的;
(四)供给的数据和其他信息存在重要不实的;
(五)存在清楚的躲避活动的;
(六)有其他违背价钱答应活动的。
第二十七条出口商、临盆商违背价钱答应的,外经贸部该当立刻规复反推销盘问拜访,并根据可获得的最佳信息,立刻接纳临时反推销步伐。
如果最终裁定确定存在推销,该当根据《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反推销条例》第三十八条的划定征收反推销税,并可以对临时反推销步伐实施前90天内进口的被盘问拜访产物追溯征收反推销税,但违背价钱答应行进口的产物除外。
终裁确定的反推销税高于临时反推销税或高于所交纳的包管金金额的,差额部分该当补征;终裁确定的反推销税低于临时反推销税或低于所交纳的包管金金额的,差额部分该当予以退还。
第二十八条出口商、临盆商违背价钱答应的,如原反推销盘问拜访已经完成,并为违背价钱答应的外洋出口商、临盆商确定了推销幅度,该当立刻按《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反推销条例》第三十八条的划定征收反推销税,并可以对征收反推销税前90天内进口的被盘问拜访产物追溯征收反推销税,但违背价钱答应行进口的产物除外。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价钱答应可以与有关出口国(地区)政府达成。
第三十条价钱答应该当在生效后7天内关照世贸构造反推销步伐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本划定例则由外经贸部担当注释。
第三十二条本划定例则自2002年4月15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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