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员测验综合教诲:国际商业结算相干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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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
议付银行
议付银行(Negotiating Bank)是指根据开证行的授权买进或贴现受益人开立和提交的符合声誉证划定的汇票及/或票据的银行。议付行是接受开证行在声誉证中的约请并且信任声誉证中的付款包管,凭出口商提交的包括有代表货权的提单在内的全套出口单证的典质,而买下票据的。议付行议付后,向开证行寄单索偿。如果开证行发明票据有不符声誉证要求的情况存在,拒尽偿付,则议付行有向受益人或别的前手举行追索的权益。
受益人
受益人(Beneficiary)是指声誉证上所指定的有权益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理想供货人。受益人有权依照声誉证条目和前提提交汇票及/或票据要求获得声誉证的款项。受益人交单后,如遇开证行倒闭,声誉证无法兑现,则受益人有权向进口商提出付款要求,进口商仍应担当付款。这时,受益人应将符合原声誉证要求的票据经由历程银行寄交进口商举行托收索款。如果开证行并未倒闭,却在理拒收,受益人或议付行可以诉讼,也有权向进口商提出付款要求。
承兑行
承兑行(Accepting Bank)。远期声誉证如要求受益人出具远期汇票的,会指定一家银行作为受票行,由它对远期汇票做出承兑,这便是承兑行。如果承兑行不是开证行,承兑后又末了不能实施付款,开证行应负末了付款的责任。若单证符合,而承兑行不承兑汇票,开证行可指示受益人另开具以开证活动受票人的远期汇票,由开证行承兑并到期付款。承兑行付款后向开证行要求偿付。
偿付行
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是开证行指定的对议付行或付款行、承兑行举行偿付的代庖署理人。为了利便结算,开证行偶尔委托另一家有账户干系的银行代其向议付行、付款行或承兑行偿付,偿付行只要在开证行存有足够的款项并遭到开证行的偿付指示时才付款。偿付行偿付后再向开证行索偿。偿付行的费用以及利钱丧失落通俗由开证行承当。偿付行不受单和审单,因此如事后开证行发明单证不符,只能向索偿行追索而不能向偿付行追索。如果偿付行没有对索偿行实施付款义务,开证行有责任付款。
保兑银行
保兑银行(Confirming Bank),每每称为保兑行,是指出口国或第三地的某一银行应开证行的恳求,在声誉证上加注条目,表明该行与开证行一样,对收益人所提醒的符合声誉证划定的汇票、票据负有付款、承兑的责任。
付款银行
付款银行(Paying Bank; Drawee Bank)是开证行授权举行声誉证项下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的银行。每每,付款银行便是开证行,也可所以开证行指定的另一家银行。如果开证行资信欠安,付款行有权拒尽代为付款。可是,付款行一旦付款,即不得向受益人追索,而只能向开证行索偿。
关照银行
关照银行(Advising Bank, Notifying Bank)是指受开证行的委托将声誉证转交受益人的银行。关照银行是出口人地点地的银行。关照行的责任是及时关照或转递声誉证,证明声誉证的真实性并及时廓清疑点。如关照行不能确定声誉证的表面真实性,即无法查对声誉证的签订或密押,则应尽不耽搁地告知从其收到指示的银行,申明其不能确定声誉证的真实性。如关照行仍决议关照该声誉证,则必需告知受益人它不能查对声誉证的真实性。
开证银行
开证银行(Opening Bank, Issuing Bank, Establishing Bank)是指接受开证请求人的要乞降指示或根据其本身的需要,开立声誉证的银行。开证行通俗是进口人地点地银行。开证行因此自己的名义对声誉证下的义务担当的。固然开证行同时遭到开证请求书和声誉证自己两个左券束缚,可是根据UCP500第3条划定,开证行依声誉证所承当的付款、承兑汇票或议付或实施声誉证项下的其他义务的责任,不受开证行与请求人或请求人与受益人之间发作胶葛的束缚。开证行在验单付款之后无权向受益人或别的前手追索。
开证请求人
开证请求人(Applicant, Opener, Accountee)是指向银行请求开立声誉证的人,即进口人或理想买方,在声誉证中又称开证人(Opener)。如由银行自己主动开立声誉证,此种声誉证所触及的当事人,则没有开证请求人。请求人与开证银行签订的委托代庖署理条约称开证请求书。根据UCP500第18条划定,开证行开立声誉证和委托其他银行帮助完成此项营业,都是为了实施开证请求人的指示,是代请求人办理的,请求人应支付全部的银行费用,并承当银活动他供给效力时所承当的危害。
备用声誉证
备用声誉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每每又称为商业票据声誉证(Commercial Paper Letter of Credit)、包管声誉证或包管声誉证(Guarantee Letter of Credit),是一个不可打消的、自力的、跟单的及具有束缚力的答应,是指开证行根据开证请求人的恳求对受益人开立的答应承当某项义务的凭据,被用于包管存款或预付款在到期或违约时或某一不确定事变发作或不发作时发作的义务的实施。即开证行包管在开证请求人未能实施其应实施的义务时,受益人只需凭备用声誉证的划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或不开汇票),并提交开证请求人未实施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获得开证行的偿付。
声誉证
根据国际商会《跟单声誉证统一老例》的注释,声誉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请求人(进口商)的要乞降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声誉证条目的前提下,凭划定票据:(1)向受益人(出口商)或其指定的人举行付款,或承兑和(或)支付受益人开立的汇票;或(2)授权另一银行举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和支付汇票;或(3)授权另一银行议付。简言之,声誉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前提的包管付款的书面文件,大概说是银行在划定的日期、金额及特定前提愿代进口人承购出口人汇票的包管书。
可让渡声誉证
可让渡声誉证(Transferable Credit)是指声誉证的受益人 (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授权付款、承当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统称“让渡银行”),或当声誉证是自在议付时,可以要求声誉证中分外授权的让渡银行,将声誉证全部或部分让渡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利用的声誉证。根据《跟单声誉证统一老例》的划定,唯有开证行在声誉证中明白注明“可让渡”(Transferable),声誉证方可让渡。
可让渡声誉证只能让渡一次,即只能由第一受益人让渡给第二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不得要求将声誉证让渡给厥后的第三受益人。可是,再让渡给第一受益人,不属被克制让渡的范围。如果声誉证不由止分批装运,在总和不跨越声誉证金额的前提下,可分别按若干部分办理让渡,该项让渡的总和,将被为只组成声誉证的一次让渡。
声誉证只能按原证划定条目让渡,但声誉证金额、商品的单价、到期日、交单日及最迟装运日期可以淘汰或缩短,保险加保比例可以增加。声誉证请求人可以变动。声誉证在让渡后,第一受益人有权以本身的发票(和汇票)更换第二受益人的发票(和汇票),其金额不得跨越声誉证划定的原金额。如声誉证划定了单价,应按原单价开立。在更换发票(和汇票)时,第一受益人可在声誉证项下获得本身发票和第二受益人发票之间的差额。
承兑交单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写 D/A )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前提。即出口人在装运货色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商业票据,经由历程银行向进口人提醒,进口人承兑汇票后,代收银行即将商业票据交给进口人,在汇票到期时,方实施付款义务。因为承兑交单是进口人只需在汇票上办理承兑之后,即可获得商业票据,凭以提取货色。所以,承兑交双体例只合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
付款交单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简称 D/P )。付款交单是指出口人的交单因此进口人的付款为前提。即出口人发货后,获得装运票据,委托银行办理托收,并在托收委托书中指示银行,只要在进口人付清货款后,本领把商业票据交给进口人。按付款时候的不合,付款交单又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1)即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简称 D/P at sight)。即期付款交单是指出口人发货后开具即期汇票连同商业票据,经由历程银行向进口人提醒,进口人见票后立刻付款,在付清货款后向银行支付商业票据。(2)远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fter sight,简称 D/P after sight)。远期付款交单是指出口人发货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商业票据,经由历程银行向进口人提醒,进口人考核无误后即在汇票长举行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清货款后再支付商业票据。
托收
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人(债务人)将开具的汇票(随附或不随附货运票据)交给地点地银行,委托该行经由历程它在进口人(债务人)地点的分行或代收银行向进口人收取货款。国际商会拟定的《托收统一划定例则》第2条对托收作了如下界说:托收是指由接到托收指示的银行根据所收到的指示处理金融票据和/或商业票据以便获得付款或承兑,或凭付款或承兑交出商业票据,或凭其他条目或前提交出票据。托收分为付款交单(D/P)与承兑交单(D/A)。
外汇汇率
外汇汇率(Foreign Exchange Rates),也称汇价或外汇行市,是指一种货泉兑换另一种货泉的比率或比价。外汇汇率是货泉代价的对外反应。
汇票
汇票(Bill of Exchange,Draft)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拜托款人在见票时大概在指定日期无前提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依照《英国票据法》的划定,汇票是一团体向另一团体签发的,要求见票时或在将来的牢固时候,或可以确定的时候,对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前提的书面支付饬令。
汇票通俗应包括下列根基内容:(1)应载明“汇票”字样;(2)无前提支付饬令;(3)一定金额;(4)付款刻日;(5)付款地点;(6)受票人(Drawee),又称付款人(Payer),即接受支付饬令付款的人,在收支口营业中,每每是进口人或其指定的银行;(7)受款人(Payee),即领受汇票所划定金额的人。在收支口营业中,每每是出口人或其指定的银行;(8)出票日期;(9)出票地点;(10)出票人签字。
(汇票)追索权
追索权(Right of Recourse)是指汇票遭到拒付,持票人对其前手(背书人、出票人)有恳求其了偿汇票金额及费用的权益。拒付证书(Protest)是由付款地的法定评判人(Notary Public)或其他依法有权做出证书的机构如法院、银行、公会、邮局等,作出证明拒付毕竟的文件,是持票人凭以向其“前手”举行追索的法则根据。如拒付的汇票已经承兑,出票人可凭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付款。
(汇票)拒付
拒付(Dishonour)是指持票人提醒汇票要求承兑时,遭到拒尽承兑(Dishonour by non-acceptance),或持票人提醒汇票要求付款时,遭到拒尽付款(Dishonour by non-payment),均称拒付,也称退票。除了拒尽承兑和拒尽付款外,付款人拒不见票、灭亡或宣告停业,乃至付款毕竟上已不年夜概时,也称拒付。如汇票在合理时候内提醒,遭到拒尽承兑,或在到期日提醒,遭到拒尽付款,对持票人立刻发作追索权,他有权向背书人和出票人追索票款。
(汇票)贴现
贴现(Discount)是指远期汇票承兑后,尚未到期,由银行或贴现公司从票面金额中扣减按一定贴现率计算的贴现息后,将余款付给持票人的活动。在国际市场上,一张远期汇票的持有人如想在付款人付款前,获得票款,可以经由背书让渡汇票,即将汇票举行贴现。
(汇票)背书
背书(Endorsement)是指有价证券持有人将证券权益让渡予他人时,在证券背面签名默示赞同让渡的活动。它是让渡汇票权益的一种法定手续,便是由汇票持有人在汇票背面记实有关事变经签章,或再加上受让人(被背书人Endorsee)的名字,并把汇票交给受让人的活动。经背书后,汇票的收款权益便转移给受让人。汇票可以经由背书赓续让渡下往。关于受让人来说,全部在他已往的背书人(Endorser)以及原出票人都是他的“前手”;而对出让人来说全部在他让与今后的受让人都是他的“背工”,前手对背工负有包管汇票肯定会被承兑或付款的责任。
(汇票)付款
付款(Payment)是指对即期汇票,在持票人提醒汇票时,付款人即应付款;对远期汇票,付款人经由承兑后,在汇票到期日付款。付款后,汇票上的统统债务即告停止。
(汇票)承兑
承兑(Acceptance)是指付款人对远期汇票默示承当到期付款责任的活动。付款人在汇票上写明“承兑”字样,注明承兑日期,并由付款人签字,交还持票人。付款人对汇票作出承兑,即成为承兑人。承兑人在远期汇票到期时承当付款的责任。汇票一经承兑,付款人就成为汇票的承兑人(Acceptor),并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而出票人便成为汇票的从债务人(或称次债务人)。
(汇票)提醒
提醒(Presentation)是指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付款的活动。付款人见到汇票叫做见票(Sight)。提醒可以分为两种:(1)付款提醒。持票人向付款人提交汇票、要求付款的活动。(2)承兑提醒。如系远期汇票,持票人向付款人提交汇票,付款人见票后办理承兑手续,到期付款的活动。远期汇票的承兑提醒和即期汇票的付款提醒均应在法定刻日内举行。对此,列国票据法规定不一,按我国《票据法》,即期和见票后活期付款汇票自出票日后1个月;定日付款或出票后活期付款汇票应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醒承兑;已经承兑的远期汇票的提醒付款刻日为自到期日起10日内。
(汇票)出票
出票(Issue)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填写付款人、付款金额、付款日期和地点以及受款人等项目,经签字交给受票人的活动。汇票在出票时,对受款人每每有三种写法:(1)限制性抬头。例如,“仅付甲公司”(Pay A Co. only)或“付XX公司,不准流畅”(Pay XX Co. not negotiable)。这种抬头的汇票不能流畅让渡,只限XX公司收取货款。(2)指示性抬头。例如,“付XX公司或指定人”(Pay XX Co. or order 或 Pay to the order of XX Co.)。这种抬头的汇票,除××公司可以收取票款外,也可以经由背书让渡给圈外人。(3)持票人或来人抬头。例如,“付给来人”(Pay Bearer)或“付给持票人”(Pay Holder)这种抬头的汇票,无须由持票人背书,仅凭交付汇票即可让渡。
即期汇票与远期汇票
即期汇票(Sight Draft)是指在提醒或见票时立刻付款的汇票。
远期汇票(Time Bill or Usance Bill)是指在一定刻日或特定日期付款的汇票。远期汇票的付款时候,有以下几种划定办法:(1)见票后若干天付款(At XX days after sight);(2)出票后若干天付款(At XX days after date);(3)提单签发日后若干天付款(At XX days after date of Bill of Lading);(4)指定日期付款(Fixed date)。
光票与跟单汇票
光票(Clean Bill)是指不附带商业票据的汇票。银行汇票多是光票。
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是指附带有商业票据的汇票。商业汇票通俗为跟单汇票。
银行汇票与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Banker’s Draft),是指出票人是银行,受票人也是银行的汇票。
商业汇票(Commercial Draft),是指出票人是商号或团体,付款人可所以商号、团体,也可所以银行的汇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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