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员测验综合教诲:声誉证当事人有哪些
声誉证当事人有哪些:
1. 开证请求人(Applicant):向开证银行请求开立声誉证的人,通俗是进口人。在声誉证中又称开证人(Opener)。
2. 开证银行(Opening Bank, Issuing bank):接受开证请求人的委托,开立声誉证的银行,它承当按声誉证划定前提包管付款的责任。
3. 关照银行(Advising Bank):受开证行的委托,将声誉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声誉证的真实性,不承当别的义务。
4. 受益人(Beneficiary):声誉证上所指定的有权益用该证的人,通俗为出口人。
5. 议付银行(Negotiating Bank):宁愿答应买进或贴现受益人交来跟单汇票和票据的银行。
6. 付款银行或称代付行(Paying Bank):通俗为开证行,也可所以开证行所指定的银行。无论汇票的付款人是谁,开证行必需对提交了符合声誉证要求的票据的出口人实施付款的责任。
7. 保兑行(Confirming Bank):应开证行或受益人的请在声誉证上加批包管兑付的银行,它和开证行处于相通的地位,即关于汇票(偶尔无汇票)承当不可撤消的付款责任。
8. 偿付行(Reimbursement Bank),又称清理银行(Clearing Bank):接受开证银行在声誉证中委托代开证行了偿垫款的第三国银行。
9. 受让人(Transferee),又称第二受益人(Second Beneficiary):接受第一受益人让渡,有权益用该声誉证的人。测验年夜编纂拾掇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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