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令2005年第9号国际货运代庖署理企业存案(
0 ihunter 2010/06
商务部令2005年第9号国际货运代庖署理http://www.xm5c.com
(二)填写《存案表》。国际货代企业应按《存案表》要求担当填写全部事变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和真实;同时担当阅读《存案表》背面的条目,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三)向存案构造提交如下存案材料:
1、按本条第二款要求填写的《存案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构造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第六条存案构造应自收到国际货代企业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日内办理存案手续,在《存案表》上加盖存案印章。
第七条存案构造在完成存案手续的同时,该当完整准确地记实和留存国际货代企业的存案信息材料,依法建立存案档案。
第八条国际货代企业应凭加盖存案印章的《存案表》在30日内到有关部分办理展开国际货代营业所需的有关手续。从事有关营业,依照有关法则、行政法规的划定,需经有关主管机关注册的,还该当向有关主管机关注册。
第九条《存案表》上的任何信息发作变动时,国际货代企业应对比本办法第五条的有关划定,在30日内办理《存案表》的变动手续,逾期未办理变动手续的,其《存案表》主动失落效。
存案构造收到国际货代企业提交的书面材料后,应立刻时予以办理变动手续。
第十条国际货代企业该当依照《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国际货色运输代庖署理业管理划定》的有关划定,按要求向商务部或其委托构造(机构)提交与其运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和材料。商务部和其委托构造(机构)该当为供给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国际货代企业已在工商部分办理注销手续或被撤消营业执照的,自营业执照注销或被撤消之日起,《存案表》主动失落效。
第十二条存案构造该当在国际货代企业打消存案后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分。
第十三条国际货代企业不得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让渡和出卖《存案表》。
第十四条存案构造在办理存案或变动存案时,不得变相收取费用。
第十五条原经审批从事货代行业的企业该当依照本办法存案。
第十六条外商投资国际货代企业依照《外商投资国际货色运输代庖署理企业管理办法》有关划定办理。
第十七条国际货代行业协会应帮助政府主管部分做好企业存案义务,充沛发挥行业协会的和谐感化,增强行业自律。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商务部担当注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05年4月1日起实施。凡与本办法不合等的划定,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废止。
附件:国际货运代庖署理企业存案表(款式)
自己代表本企业作如下包管:
一、服从《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对外商业法》、《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国际货色运输代庖署理业管理划定》及其配套法则、法规、规章。
二、服从与国际货色运输代庖署理业相干的运输、海关、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环保、知识产权等其他法则、法规、规章。
三、苦守主管部分对国际货色运输代庖署理业的行业管理,自发维护国际货色运输代庖署理业的运营次序。
四、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让渡、出卖《国际货运代庖署理企业存案表》。
五、在存案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
六、按要求担当填写、及时提交与运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和材料。
七、《国际货运代庖署理企业存案表》上填写的任何事变发作转变之日起,30日内到原存案登记构造办理《国际货运代庖署理企业存案表》的变动手续。
以上如有违背,将承当统统法则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二○○五年三月二日

收藏 有帮助 没帮助

上篇: 加工商业审批的相干知识
下篇: 常常项目外汇结汇管理办法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