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6月1日实施
0 ihunter 2010/06
中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6月1日实施
《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6号,以下简称《办法》)将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现就有关事件通知布告如下:
一、关于《办法》生效前《报关员证》的有效期
(一)2006年5月31日之前(含当日),在海关获得8位报关员注册编码的报关员,其《报关员证》有效期延至2008年,详细时候以《报关员证》发证日期标注的月日为准。
(二)持上述《报关员证》的报关员,在有效期届满前,均可凭以办理报关营业,不需要到海关办理《报关员证》耽误有效期的签注手续。
二、关于交纳社会保险证明
请求人请求报关员注册时提交的交纳社会保险证明,该当符合地点地休息和社会保证行政主管部分关于险种的划定。
三、关于逾期提出报关员注册一连请求
依照《办法》第十八条划定,报关员逾期提出报关员注册一连请求的,海关不予受理。可是,报关员在有效期届满后仍旧需要从事报关营业的,该当从头请求海关办理报关员注册。
四、关于考核及出具考核合格证明
报关员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一连2年未注册再次请求报关员注册的人员,该当经由历程拟注册地海关的考核。考核合格的,海关予以出具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五、关于报关员培训
海关鼓励报关员加入报关协会构造的相干培训。
六、关于《报关员证》
(一)自2006年6月1日起,海关启用新版《报关员证》。有效期已经延至2008年的旧版《报关员证》,在有效期内不需要换发新版《报关员证》。
(二)自2006年6月1日起,请求人提交制造《报关员证》的照片应为蓝底(或白底)黑色免冠小2寸照片。
七、关于《办法》所触及报关员注册行政允许项目法则文书的统一花模样形状本
(一)《报关员注册变动请求书》(见附件1)。
(二)请求人请求办理报关员注册、注册变动、注册一连,提交相干材料的同时,该当填写《报关员注册材料签收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三)《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XX海关行政允许请求告知书》(见附件3)。
(四)《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XX海关行政允许请求受理决议书》(见附件4)。
(五)《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XX海关行政允许请求不予受理决议书》(见附件5)。
(六)《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XX海关准予报关员注册决议书》(见附件6)。
(七)《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XX海关准予报关员注册一连决议书》(见附件7)。
(八)《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XX海关准予报关员注册变动决议书》(见附件8)。
(九)《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XX海关不准予行政允许决议书》(见附件9)。
(十)《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XX海关打消报关员注册决议书》(见附件10)。
(十一)《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XX海关行政允许法则文书送达回证》(见附件11)。
八、《办法》实施后下列文件废止
(一)1992年9月9日下发的《关于公布〈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元和报关员管理划定〉的关照》(署监一〔1992〕1417号);
(二)1995年7月3日下发的《海关总署关于清理拾掇整顿报关企业和报关员步队有关题目的关照》(署稽〔1995〕518号);
(三)1996年7月19日下发的《海关总署关于增强对报关活动管理题目的关照》(署监〔1996〕610号);
(四)1996年12月31日下发的《海关总署关于对未年审报关单元及报关员实实施政责罚的法则根据题目的关照》(署法〔1996〕1021号);
(五)1997年4月8日下发的《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管理划定〉的关照》(署稽〔1997〕307号);
(六)1997年12月5日下发的《海关总署关于下发〈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年审的规程〉的关照》(署稽〔1997〕969号);
(七)1998年8月27日下发的《稽查司关于为供港鲜活商品报关的报关员制发报关员卡有关题目的关照》(稽管〔1998〕42号);
(八)1998年12月24日下发的《羁系司关于做好海关对企业年审义务的关照》(羁系〔1998〕31号);
(九)2000年1月5日下发的《海关总署羁系司关于企业年审义务事件的关照》(羁系〔2001〕2号)。
特此通知布告。
附件:1.报关员注册变动请求书
2.报关员注册(一连、变动)材料签收表
3.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XX海关行政允许请求告知书
4.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XX海关行政允许请求受理决议书
5.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XX海关行政允许请求不予受理决议书
6.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XX海关准予报关员注册决议书
7.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XX海关准予报关员注册一连决议书
8.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XX海关准予报关员注册变动决议书
9.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XX海关不准予行政允许决议书
10.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XX海关打消报关员注册决议书
11.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XX海关行政允许法则文书送达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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