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通知布告2004年第96号关于对原产于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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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hunter
2010/06
根据《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反推销条例》的划定,商务部于2003年7月1日公布通知布告,决议对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以下简称"被盘问拜访产物")举行反推销盘问拜访。
商务部对被盘问拜访产物能否存在推销和推销幅度、被盘问拜访产物能否对海内产业形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推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干系举行了盘问拜访。根据盘问拜访功效和《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反推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划定,商务部于2004年6月16日公布开端裁定,认定被盘问拜访产物存在推销,海内产业存在本性损害,同时认定推销和本性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干系。
初裁通知布告后,商务部对推销及推销幅度、损害及损害程度继承举行盘问拜访,根据盘问拜访功效,并根据《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反推销条例》第二十五条的划定作出最终裁定。现将有关事变通知布告如下:
一、终讯断议
经由盘问拜访,商务部最终裁定被盘问拜访产物存在推销,并对海内产业形成本性损害,推销和本性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干系。有关裁定的详细内容见本通知布告附件《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反推销盘问拜访的最终裁定》。
二、征收反推销税
根据《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反推销条例》的有关划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议,自2005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征收反推销税。
应征收反推销税的产物在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海关2004年进口税则号中列为:90011000,不包括该税则号项下的其他型号的光纤以及光导纤维束及光缆。对征收反推销税的产物的描绘如下:
产物称呼: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
英文称呼:Dispersion Unshifted Single-Mode Optical Fiber
详细描绘:在光纤行业内,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每每被称为G652单模光纤。根据2003年国际电信联盟电信尺度化部分(ITU-T)发起的单模光纤尺度,G652单模光纤有652A,G652B,G652C,G652D等型号。它同时具有1550nm和1310nm两个窗口。零色散点位于1310nm窗口附近,而最小衰减位于1550nm窗口。其特点在计划和制造时的波长在1310nm附近时的色散为零,1550nm波永劫消耗最小,但色散最年夜。G652单模光纤在上述两个窗口的消耗典范值为:1310nm窗口的衰减在0.3~0.4dB/km,色散系数在0~3.5ps/nm.km.1550nm窗口的衰减在0.19~0.25dB/km,色散系数在15~18ps/nm.km.重要用途:G652单模光纤是当今世界上用量最年夜的光纤,约占光纤用量的70%。它具有内部消耗低、带严惩、易于进级扩容和成本低的利益。G652单模光纤能遍及使用于高速度、长隔断传输,如远程通信、干线、有线电视和环路馈线等搜集。
G652单模光纤合用于各种光缆构造,包括光纤带光缆、松套层绞光缆、骨架光缆、中央束管式光缆和紧套光缆等。
对各公司征收的反推销税税率如下:
美国公司
1、美国OFS-费特无限责任公司(OFS Fitel, LLC) 46百分
2、其他美国公司 46百分
3、美国康宁公司(Corning Incorporated)
经盘问拜访,美国康宁公司(Corning Incorporated)终裁推销幅度为1.51百分,根据《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反推销条例》第27条划定,属于微量推销幅度,免于征收反推销税。
韩国公司
1、韩国LG电线株式会社(LG Cable Ltd) 7百分
2、韩国株式会社OPTOMAGIC(OPTOMAGIC CO., LTD) 13百分
3、其他韩国公司 46百分
日本公司
全部日本公司46百分
三、征收反推销税的体例
进口运营者自2005年1月1日起,进口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时,应向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海关交纳响应的反推销税。反推销税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钱为基础的到岸价钱作为计税价钱从价计征。计征公式为:反推销税额=海关完税价钱×反推销税税率。进口关键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钱为基础的到岸价钱加上关税和反推销税作为计税价钱从价计征。
四、反推销税的追溯征收
对自2004年6月16日起至本裁定通知布告之日止,有关进口运营者依初讯断议就所进口的、国际电信联盟电信尺度化部分(ITU-T)发起的G652A、G652B、G652C、G652D单模光纤向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海关所供给的包管金,按本裁定所确定的征收反推销税的产物范围和反推销税税率计征并转为反推销税,与之同时供给的进口关键增值税包管金一并转为进口关键增值税。对在此期间有关进口运营者所供给的包管金凌驾反推销税和与之响应的进口关键增值税的部分,海关予以退还,少征部分则不再补征。
有关进口运营者依初讯断议、就进口美国康宁公司的G652A、G652B、G652C、G652D单模光纤向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海关所供给的包管金,海关予以退还。
对实施临时反推销步伐决议通知布告之日前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不再追溯征收反推销税。
五、征收反推销税的刻日
对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征收反推销税,实施刻日自2005年1月1日起5年。
六、新出口商复审
关于上述国家在盘问拜访期内未向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出口被盘问拜访产物的新出口运营者,符合前提的,可根据《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反推销条例》第四十七条的划定,向商务部书面请求新出口商复审。
七、期中复审
在征收反推销税期间,有关利害干系方可根据《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反推销条例》第四十九条的划定,向商务部书面请求期中复审。
八、行政复讲和行政诉讼
对本案终讯断议及征收反推销税的决议不平的,根据《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反推销条例》第五十三条的划定,可以依法请求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夷易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通知布告
附件:《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反推销盘问拜访的最终裁定》
商务部
二OO五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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