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通知布告2005年第5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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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通知布告2005年第5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二异氰酸酯所合用的反推销步伐期中复
2003年11月22日商务部公布2003年第61号通知布告,公布《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反推销盘问拜访的最终裁定》,自2003年11月22日起,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进口到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境内的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征收反推销税。
2004年12月20日河北沧州年夜化TDI无限责任公司向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所合用的反推销步伐举行推销及推销幅度期中复审的请求,主张终裁后约一年内,日本及韩国的临盆商、出口商向中国出口的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推销幅度加年夜,跨越了终裁确定的反推销税税率,恳求计算过往一年日本及韩国的临盆商、出口商的推销幅度,并响应点窜反推销税税率。
商务部于2004年12月23日将收到复审请求的关照、复审请求书的公开文本及失密材料的非失密提要转交了日本国驻华年夜使馆、年夜韩IT驻华年夜使馆。2005年1月12日韩国西洋制铁化学株式会社、韩国FINE CHEMICAL株式会社向商务部提交了批评,2005年1月13日日本聚氨酯产业株式会社、三井武田化学株式会社、韩国巴斯夫无限公司向商务部提交了批评。
根据《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反推销条例》第四十九条和商务部《推销及推销幅度期中复审暂行划定例则》的划定,反推销税生效后,商务部可以在经由一段合理时候,应利害干系方的恳求并对利害干系方供给的响应证据举行检察后,对有关出口商、临盆商的推销及推销幅度举行期中复审。
商务部根据《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反推销条例》和商务部《推销及推销幅度期中复审暂行划定例则》的有关划定,对提出请求的时候、请求人的资历、请求盘问拜访产物的有关情况、请求盘问拜访国家的请求盘问拜访产物出口价钱和正常代价等有关情况举行了检察。
经检察,商务部以为,河北沧州年夜化TDI无限责任公司的请求符合《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反推销条例》及《推销及推销幅度期中复审暂行划定例则》有关反推销期中复审备案的要求。商务部决议自本通知布告密布之日起开始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所合用的反推销步伐举行推销及推销幅度期中复审。
现将有关复审事变通知布告如下:
一、产物范围:
复审产物范围为原反推销步伐所合用的产物,即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海关2004年进口税则号29291010项下的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不包括该税则号下的型号为TDI65/35和TDI100/0的甲苯二异氰酸酯。复审产物范围与商务部2003年第61号通知布告划定的产物范围同等。对该被盘问拜访产物的描绘如下:
产物称呼: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
英文称呼:TOLUENE DIISOCYANATE
被盘问拜访产物种类:无机化学中含氮基化合物项下的异氰酸酯类
被盘问拜访产物的规格型号:TDI80/20
化学分子式:C9H6N2O2
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海关2004年进口税则号:29291010
物理形状:常温下为白色或浅黄色透明的液体。
物理及化学性质:熔点14℃阁下,沸点118℃易(1.33kPa),相对密度为1.22阁下,易溶于丙酮、醚类,并与强氧化剂、水、醇类、胺类、酸类、强碱发作反响反应,熄灭并分解,生成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一氰化氢等。
产物用途:制备高分子新材料聚氨酯的重要材料。
二、复检察询拜访期和复审范围:
(一)复检察询拜访期:本次复审的推销盘问拜访期为2003年12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
(二)复审范围:本次复审检察范围为合用于日本、韩国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临盆商或出口商的反推销税税率。
三、复审法式
(一)登记应诉。拟应诉的利害干系方该当自本通知布告密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登记应诉,同时应向商务部供给其2003年12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对中国出口该产物的数量及金额。
(二)不登记应诉。如被盘问拜访国家(地区)的有关出口商或临盆商未在本通知布告划定的时候内向商务部登记应诉,则商务部有权拒尽接受其递交的有关材料。
(三)利害干系方批评
任何利害干系方均可在本通知布告密布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对本复审提出意见,并供给响应的证据。
(四)问卷发放
商务部为获得其以为盘问拜访所需的信息,将根据需要发送盘问拜访问卷给相干利害干系方。对盘问拜访问卷所作的答卷该当在盘问拜访问卷发送之日后的37日内按问卷要求提交。
(五)听证会
利害干系方可以依照商务部《反推销盘问拜访听证会暂行划定例则》划定提出举行听证会的书面恳求,商务部以为需要时也可主动举行听证会。
(六)实地核对
商务部在需要时将派出义务人员赴有关国家举行实地核对;利害干系方提交的任何材料均应包括赞同接受核对的声明;核对前,商务部将提早关照有关国家和企业。
四、不互助
根据《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反推销条例》第二十一条划定,商务部举行盘问拜访时,利害干系方该当照实反应情况,供给有关材料。利害干系方不照实反应情况、供给有关材料的,大概没有在合理时候内供给需要信息的,大概以其他体例重要故障盘问拜访的,商务部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毕竟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五、联系体例:
商务部的联系地点:
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商务部收支口平正商业局
联系人:陈贵华、杨文雄、梁杰
电话:86—10—65198197;65198924;65198915
传真:86—10—65198915;65198172
特此通知布告。
二OO五年二月三日
附件:TDI反推销期中复审应诉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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