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卖烟花爆竹 两店主被拘留
禾山派出所昨天查获的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文/图 记者 曾嫣艳)正月初八晚上“祭天公”,警方也在昨天加紧了对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昨天下午到今天凌晨1时,岛内共接到11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举报,查处8起8人,行政拘留4人,另有4名未成年人教育交监护人管教。
昨天下午,禾山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看到有小孩在路上拿着烟花爆竹,可能要去燃放。民警立即前往找到了小孩,并了解到,这些炮分别是从林后和安兜的两家食杂店买的。警方先后检查了这两家店,果然从店面里间搜出了大量烟花爆竹,一共有近百件。两家店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方式都十分隐秘,根本不摆上货柜,全都藏在里间。两家店的老板侯某和巩某都因此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据统计,从昨天下午到今天凌晨,110共接到11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举报,警方的重点巡逻从昨天晚上就开始,一直持续到今天凌晨。接下来的正月十五元宵节,还将是警方禁炮工作的一大“战役”。
据警方介绍,在禁放区,一旦发现非法存储、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一律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拘留。此外,警方也希望市民互相监督,发现并举报违反规定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经查证属实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人民币5000元以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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