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所得低于6万省9000元税款
0 ihunter 2012/07

第2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我市地税部门解读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符合小微利企业认定的企业,从今年起将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昨日,海沧地税对于去年底发布的一系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热点解读。

  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从今年起至2015年底,对于年应纳所得税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例如:某小型微利企业2012年的年度所得额为6万元,那么它所缴纳的所得税额=60000×50%×20%=6000元,而如果它不属于小微利企业则所缴纳的所得税额=60000×25%=15000元,减轻了9000元的税款。 

  什么样的企业才算是小型微利企业呢?该负责人介绍,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该负责人进一步表示,此外小型微利企业还可享受从今年开始到2014年底之前免征税负发票工本费;以及从2011年11月至2014年10月底,免征金融机构和其签订借款合同的印花税;此外中小企业的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也延长至2013年底等一系列的利好。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鼓励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向中小企业提供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类的公共服务,对于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的技术类服务平台纳入现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对其在2015年底之前,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国内产品不能满足需要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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