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含佣价及佣金的计算体例之探讨
含佣价 =净价 +佣金额
佣金额 =含佣价 x佣金率
净价 =含佣价 x(1–佣金率)
如果已知净价,则含佣价的计算公式为:
含佣价 =净价/(1–佣金率)
依照上述公式,佣金额的计算体例可演化为:
佣金额 =(净价 +佣金额)x佣金率
=净价 x佣金率 +佣金额 x佣金率
此时的疑问就在于此公式表明:佣金自己也被抽取了佣金?
实在在外贸企业的运营当中还存在另一种与之极度类似的气象,即增值税发票的开立和退税额的计算体例:
发票金额(含税价)=本金 +税金
税金 =本金 x增值税率(17百分)
本金 =发票金额/(1 + 17百分)
因此国家税务局在计算退给出口企业的退税额时的公式为:
退税额 =本金 x退税率
=发票金额/(1 + 17百分)x退税率
而非直接用“发票金额 x退税率”,缘故原因便是发票金额是含税价,税金自己是不能给以退税的。
异样原理,笔者以为在计算含佣价及佣金时用以下公式更为稳当:
含佣价 =净价 +佣金额
佣金额 =净价 x佣金率
含佣价 =净价 x(1 +佣金率)
如果已知含佣价,则佣金额的计算体例为(即外贸企业计算付给外洋佣金商佣金的公式):
佣金额 =含佣价/(1 +佣金率)x佣金率
例如,在理想生意历程中,我方对某一产物报价为10,000美元,对方要求3百分的佣金,此时我方应改报含佣价,如按书上的公式计算为:
含佣价 = 10,000美元/(1– 3百分)= 10,309.28美元
应付佣金额 = 10,309.28美元 x 3百分 = 309.28美元
如按第二种公式计算则为:
含佣价 = 10,000美元 x(1 + 3百分)= 10,300美元
应付佣金额 = 10,300美元/(1 + 3百分)x 3百分 = 300美元
经由历程比较可知,前者的含佣价和应付佣金额都比后者多出9.28美元,其缘故原因便是根据前者的体例计算,佣金自己也被抽取了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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