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资企业设立程序及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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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hunter
2010/09
确立股东、投资额、投资比例、达成投资协议--办理名称核准(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银行开户--股东注入资金--验资--领取营业执照--办理代码证--税务登记
一、办理名称登记所需材料
1、申请书(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领取)
2、委托代理人证明材料
3、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二、公司设立登记
1、设立申请登记书;
2、委托代理人证明材料;
3、前置许可证件;
4、公司章程;
5、验资报告;
6、股东的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加盖工商许可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股东会决议(载明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以及通过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等);
8、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
10、法人及董事、监事审查表。
上篇:
襄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办合资(作)企业双方需提供的材料及办事流程
下篇:
青岛市崂山区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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