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出口加工区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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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hunter
2010/09
1、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维修用零配件,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机器、设备、建设用基建物资,自用的办公用品,免征海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2、在中国境内的区外企业货物出口到区内可享受国家有关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优惠,从区外入区的国产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合理数量的建筑材料等,按出口办理退税。
3、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及消耗性材料全额保税。
4、加工复出口的产品免税。
5、加工区兴加工区之间产品、原辅料、机器设备等进出货物免税。
6、区内货物销往境外不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向境外支付不需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7、货物可以在加工区和其他国家之间自由进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需配额和许可证。
8、同时享受绵阳国家高新区的各项优惠政策。
上篇:
中国(绵阳)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若干政策的暂行办法(试行)
下篇:
成都高新区鼓励和扶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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