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黄河收支口公司(海关注册编码1105951000),自行进口日本产钢材一批。其舶来品色报关单上的“收货单元”应填报为:
(1)、北京黄河收支口公司(1105951000)
(2)、北京黄河收支口公司
(3)、1105951000
【谜底】:(3)、1105951000
【浅析】:《范例》划定:“收货单元”指已知的舶来品色在境内的最终利用单元。备有海关注册编号的收货单元,收货单元栏必需填报海关注册编号。该题所及货色,是北京黄河收支口公司为本企业自行进口。因此,收货单元应填报为:1105951000(北京黄河收支口公司)。
2.北京打扮收支口公司(海关注册编码1101910030),委托北京顺义打扮厂(海关注册编码1111950030),来料加工打扮一批。可是,该条约《加工商业手册》上的“收货单元”为北京年夜兴打扮厂(海关注册编码1113950800)。后经海关赞同,变动为北京顺义打扮厂。其舶来品色报关单上的“收货单元”应填报为:
(1)、北京打扮收支口公司(1101910030)
(2)、北京年夜兴打扮厂(1113950800)
(3)、111195003
【谜底】:(3)、1111950030
【浅析】:《范例》划定:“收货单元”指已知的舶来品色在境内的最终利用单元。备有海关注册编号的收货单元,收货单元栏必需填报海关注册编号。加工商业的收货单元应与《加工商业手册》上的“货主单元”同等。该题所及货色,进口后是由北京顺义打扮厂详细加工完成的,因此,收货单元应填报为:1111950030(北京顺义打扮厂)。
3.中科院某钻研所(海关临时注册编码1108390050),经海关赞同免税进口地动监测仪5台。该仪器进口后,准备送往云南玉溪 地区地动局(海关临时注册编码5306990010),地动监测点利用。该仪器
进口报告时供给的《征免税证明》上的“收货单元”为中科院某钻研所。其舶来品色报关单上的“收货单元”应填报为:
(1)、中科院某钻研所 (1108390050)
(2)、1108390050
(3)、云南玉溪地区地动局(5306990010)
【谜底】:(1)、中科院某钻研所
【浅析】:《范例》划定:“收货单元”指已知的舶来品色在境内的最终利用单元。备有海关注册编号的收货单元,收货单元栏必需填报海关注册编号。减免税货色报关单上的“收货单元”,应与《减免税证明》上的“请求单元”同等。该题所及货色《减免税证明》上的“请求单元”为中科院某钻研所,根据题目可知,该单元没有海关注册编号(1108390050是海关临时注册编号)。因此,收货单元应填报为:中科院某钻研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