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店运营管理范例
0 ihunter 2010/05

第一条 连锁店指运营同类商品、利用统一商号的若干门店,在统一总部的管理下,接纳统一推销或付与特许权等体例,完成范围效益的运营构造形式。

 第二条 连锁店应由10个以上门店组成,实施范例化管理,必需做到统一推销配送商品、统一运营管理范例、推销同销售离散。全部商品均应经由历程总部统一推销,部分商品可根据物流合理和保质保鲜准绳由供给商直接送货到门店,其他均由总部统一配送。

第三条 连锁店由总部、门店和配送中央组成。

 (一)总部是连锁店运营管理的焦点,必需具有以下职能:推销配送、财政管理、质量管理、运营指导、市场调研、商品开发、促销筹划、教诲培训等。

 (二)门店是连锁店的基础,重要职责是依照总部的指示和效力范例要求,承当日常销售营业。

 (三)配送中央是连锁店的物流机构,承当着各门店所需商品的进货、库存、分货、加工、集配、运输、送货等义务。配送中央重要为本连锁企业效力,也可面向社会。

 第四条 连锁店包括以列三种形式:

 (一)直营连锁。连锁店的门店均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向导下统一运营。

 (二)自愿连锁。连锁店的门店均为自力法人,各自的资产全部权干系稳定,在总部的指导下共同运营。

 (三)特许连锁(或称加盟连锁)。连锁店的门店同总部签订条约,获得利用总部的牌号、商号、运营技能及销售总部开发商品的特许权,运营权会合于总部。 直营连锁、自愿连锁和特许连锁这三种形式,可以在一个连锁企业中相互交织存在。

 第五条 连锁运营的形式,可在超级市场、便利店、专业店、综合阛阓等多种业态中实施。

 第六条 连锁超级市场门店营业面积通俗在500平方米以上;运营商品以肉类、禽蛋、蔬菜、生果、水产物、副食调料、粮油及其制品、日用百货为主,其中运营肉类、禽蛋、蔬菜、生果、生果、水产物及粮油食物(包括上述商品的活体、鲜品、冻品、半制品、熟制品形式等)的面积占全部营业面积的30百分以上;开架自选售货,出口处会合收款。

 第七条 连锁便利店运营商品以食物、速食物、饮料、小百货、副食调料、粮油制品为主;以开架自选售货为主,营业时候在16小时以上。

 第八条 连锁专业店主营类商品及连带商品占全部品种的90百分以上;以开架售货为主。

 第九条 连锁超级市场、便利店和综合阛阓必需利用电子收款机,并慢慢成马上点销(P0S)和电子订货(EOS)系统,完竣商业综合信息管理搜集(MIS)系统。连锁超级市场和综合阛阓销售的非鲜活类商品中,条形码的利用率(包括市肆克己码)要到达90百分以上。

 第十条 特许及自愿连锁总部与门店签订的条约,应包括下列事变;授权益用总部牌号、商品的内容;统一推销、配送商品的内容;供给运营技能的内容;设立加盟店地点及目标市场的内容;门店装潢计划方面的内容;总部对门店实施财政监控及收取加盟费、管理费等方面的内容;平正竞争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内容;条约的刻日、更新与排除的内容;对违背条约的活动举行责罚的内等。

 第十一条 饮食业、效力业和临盆材料销售业的连锁店,由行业主管部分参照本范例意见另行作出划定。

  来源: 海内商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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