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得担当公司董事、监事和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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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hunter
2010/05
哪些人不得担当公司董事、监事和司理?
答:有下列气象之一的,不得担当公司的董事、监事、司理:
(一)无夷易近事活动本领大概限制夷易近事活动本领的;
(二)因犯有贪污、行贿、侵犯财产、调用财产罪大概破坏社会经济次序罪,被判处刑罚、实施期满未逾 5 年,大概因立功被褫夺政治权益,实施期满未逾 5 年的;
(三)担当因运营不善停业清理的公司、企业的董事大概厂长、司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停业负有团体责任,自该公司、企业停业清理结束之日起未逾 3 年的;
(四)担当因守法被撤消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团体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撤消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的;
(五)团体所负数额较年夜债务到期未了债的;
(六)国家私事员。别的,公司的董事、司理不得在与所任职公司没有投资干系的同行业的其他公司兼任董事和司理职务。已担当公司董事、司理或财政担当人的,不得担当统一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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