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委托保证合同(试行)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甲方介入 项目的投标,乙方接管甲方的委托,赞成为甲方以保证方法向 (以下简称“招标人”)供应投标包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等,订立本条约。
第一条定义
本条约所称投标包管是指乙标的目的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行投标人任务时,由乙方代为承当保证责任的举动。
第二条 保证的领域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保证的领域是甲方未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行投标人任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丧失踪。
乙方在甲方产生以下气象时承当保证责任: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年 月日后至 年 月__日内未经招标人容许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因中标人缘故起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刻内与招标人签订《培植工程施工条约》。
(3)中标后不能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供应依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出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气象。
2.2 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平易近币 元(年夜写: )。
第三条保证的方法及保证时期
3.1 乙方保证的方法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时期为:自保函收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日,即至年月日止。
3.3 投标有效期延迟的,经乙方书面赞成后,保函的保证时期做响应调解。
第四条承当保证责任的情势
4.1 乙方按照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法之一承当保证责任:
(1)代甲方支出投标保证金为人平易近币 元。
(2)要是招标人选择从头招标,乙方支出从头招标的用度,但支出金额不赶过本条约第二公商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包管费及支出方法
5.1包管费率按照包管额、包管刻日、危害等身分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包管费率为:。
5.3本条约收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出乙方包管费共计人平易近币
元(年夜写:)。
第六条 反包管
甲方必需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供应反包管,由双方另行签订反包管条约。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根据本条约的商定承当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当即了偿乙方代偿的全数金钱及乙方实现债权的用度,甲方此外应支出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金钱的 %一次性支出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力任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条约,并收到甲方支出的包管费之日起 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换名称、策划领域、注册资金、注册地、首要业务机构地址地、法定代表人或产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年夜策划门径应提前三旬日关照乙方;产生吃亏、诉讼等事变理当即关照乙方。
第九条争议的办理
本条约产生争议或纠缠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经由过程协商办理,协商弗成的,经由过程第 款商定的方法办理:
9.1向 法院起诉;
9.2向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余事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