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辅导资料(1月12日
0 ihunter 2010/04

  海关行政许可的基本内容
  (一)海关行政许可的范围 
  1、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海关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参见教材428页)(重要考点)
  2、以国务院决定方式公布的海关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参见教材428页)
  (二)海关行政许可的管理(了解)
  海关行政许可的归口管理部门是海关法制部门
  1、海关总署法制部门 
  2、各直属海关法制部门
  (三)海关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了解)
  海关应当在法定权限内,以本海关的名义统一实施海关行政许可。
  (四)听证的范围(了解)
  (五)行政许可的程序 
  1、海关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
  (1)申请与受理
  (2)审查与决定
  (3)变更与延续
  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海关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被许可人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行政决定许可的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符合条件的,准予延续。 
  2、海关行政许可的听政程序(了解)
  (1)听证的准备
  (2)举行听证
  (六)行政许可的期限 
  除当场作出海关行政许可决定的外,海关应当受理海关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的决定。20日之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可以延长10日。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海关全面审查,并于受理海关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海关。上级海关应当自收到下级海关报送的审查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收藏 有帮助 没帮助

上篇: 2010年报检员考试:练习题
下篇: 2010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辅导资料(1月18日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