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何准确认识海运提单的功用
当今世界货色运输体例出现多样化的特点,但海运因其悠久的传统及船舶的年夜型化、船舶配备的现代化、通信技能的日益生长,分外是班轮运输中货运包装单元化的变革,使海运仍旧是国际商业中接纳最多的一种运输体例。有材料显现,世界商业量的约80百分经由海运完成,其中接纳班轮承运的件杂货运输据有很年夜比重。件杂货运输条约年夜多经由历程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B/L)形式显现出来,租船货色运输中也遍及利用提单,提单照旧利用最为遍及的一种运输单证。虽然海运中发作了一些新的运输单证,虽然提单机制自己面临良多困扰,但提单在耐久运用中被付与的法则功用稳定了它在外贸与海运中重要的商业单证与运输单证的法则地位。
《1924年统一关于提单若干法则划定的国际条约》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 Rules Relating To Bills of Lading》,下称《海牙划定例则》,Hague Rules)中的货运条约便是指提单,这虽有失落偏颇,但也足见提单之重要性;《1978年团结国海上货色运输条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Carriage Of Goods By Sea》,下称《汉堡划定例则》,Hamburg Rules)第1条7款给提单所下的界说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色运输条约和货色已经由承运人领受大概装船,以及承运人包管据以交付货色的单证。该界说比较符合提单这种运输单证的素质特征和着理想功用,因此被遍及接受。《海商法》第71条也接纳了《汉堡划定例则》的提单界说。通俗以为提单具有货色收条、货运条约的证明及物权凭据的功用,有关提单的法则实务无不是提单功用发挥感化的表现,乃至有关提单敲诈的活动也是使用了提单所具有的功用。因为提单自己便是海运中最重要的一种法则干系,它触及国际货色生意条约、货运条约的各方当事人及提单持有人,提单不合的功用对提单干系的各方所起的感化并不完全一样,本文试图经由历程对提单的功用及其相干海运实务的申明,到达准确认识和运用提单的目标,防止提单敲诈活动,维护提单在国际商业和运输中的声誉地位。
一、提单证明货运条约的功用及其例外情况
提单干系中最后的当事人为承运人(Carrier,以下简称船方)和托运人(Shipper,以下简称货方),提单作为货运条约证明的功用重如果针对承托双方而言的,表明提单在它们之间具有债务的效能。虽然《海牙划定例则》把提单与货运条约相称同,但对提单能否为货运条约却存在争议,提单的受让人通俗将提单视为格式条约,但提单显然不具有通俗条约的根基前提,它是由船方事前双方拟就,仅由船方双方签订。提单对承托双方之所以仅起货运条约证明的感化,重如果因为在船方签发提单前,承托双方间已经存在一个货运条约,如托运单或订舱单,在班轮运输中,它们是托运人根据船公司事前公布的船名、动身日期、航线、挂靠港、运费费率等而填写的,托运单等自己便是货运条约,由承托双方签字今后,海上货运条约就建立了,签发提单是承运人实施货运条约的一项义务。依《海商法》第72条,货色由承运人领受或装船后,应托运人的要求,承运人该当签发提单。托运单等比较简朴,提单的背面条目却详细列了然托运单上所未列有的承托双方在货运干系中的权益与义务,这类提单被称为长式或全式提单(Long Form B/L),是每每情况下所接纳的提单正轨格式,货方在接受不认识的船公司的提单时,应该了解一下提单背面条目中的内容,以明白自己在货运干系中的权益义务。
提单证明货运条约的功用并非是尽对的,一旦提单让渡,关于承托双方以外的受让人,或是租船条约下签发的提单,该功用则不再发挥感化,且在以下不合情况中,提单的地位也发作了不合的转变:
㈠提单成为货运条约
对提单的好心受让人而言,提单自己便是货运条约,而非仅是其证明,这也恰是提单具有债务性的显现。依《海商法》第78条,承运人同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益、义务干系,根据提单的划定确定。这一划定使收货人、提单持有人等非货运条约当事人可以受提单条目的束缚与保护,使它们凭仗提单享有货运条约当事人的权益,并以提单把它们与承运人联系起来:一旦发作货色灭失落或拖延交付,它们则可直接追究承运人或在未付运费的情况下被承运人所追究。
㈡租船条约中的提单功用
租船条约(Charter Party-C/P以下简称“租约”)下,货方(卖方、承租人)为结汇、为证明货交船方或为货抵目标港之前能举行转售而要求船方签发提单,这时签发的租约提单(Charter Party B/L)通俗无背面条目,每每被称为短式或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租约提单因其持有人的不合而具有不合的功用:
承租人持有提单时,租约自己便是货运条约,如果租约上与提单有不合划定,承租人与出租人的权益义务应以租约为准,此时提单仅为接受货色的收条与提货凭据,失落往了作为运输条约证明的功用。
租约提单如果让渡到第三人处,就成为该提单持有人与承运人之间的货运条约,并在它们之间因此发作庞大的法则题目。例如,航次租约以出租人或其代庖署理人签发的提单中,船东具有双重身份,在租约里是出租人,在提单中则是承运人。如果租约与提单里船东所承当的危害责任同等,则不会发作胶葛,海运实务中二者频频并不合等,提单的危害年夜年夜高于租约中的危害,对船东极为倒运;另外,卸货港发作的费用依租约频频由承租人承当,提单让渡后,承租人已不是提单当事人,但船东显然不愿承当这一本不该由自己承当的费用,可卸货港的收货人又不认租约所确定的这个帐,要收货人赖帐就需有法则根据。为使租约束缚非租约当事人的收货人,为消弭提单与租约的抵牾,航次租约下的货色装船后,船长频频在提单上加个讲明,通俗将租约中全部的免责条目或前提条目或运费条目或将它们全部并进提单,以此束缚发货人或收货人,此为租约并进(Incorporate)提单轨制,这也是租约提单无背面条目的重要缘故原因,因并进的租约条目载有航次运输中各自的权益与义务。《海商法》也确认了租约的并进,依其第95条,“对依照航次租船条约运输的货色签发的提单,提单持有人不是承租人的,承运人与该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益义务干系合用提单的商定。可是,提单中载明合用航次租船条约条目的,合用该航次租船条约的条目。”因为海上的年夜部分提单受《海牙划定例则》束缚,若租约中的条目与《海牙划定例则》相抵触则并进提单的该条目有效。例如,租约中的仲裁条目每每不能并进提单,因其仅指租约胶葛的仲裁,与提单有关;但租约中的仲裁条目如果符合提单中的特别并进要求的话,或仲裁条目明白依提单处理争议与依租约处理争议具有划一效能的话,则租约的仲裁条目也可并进提单。租约条目并进提单的内容有宽有窄,为防止计算所附的为哪些条目,可以注明“全部的条目、前提及免责事变”(All the terms、conditions and exceptions)都并进,如许等于把租约全部附上。此类并进条目的效能被遍及供认,使非租约的发货人或收货人理想受租约的束缚。国际商会在其关于商业术语的注释通则(Intercorms)中发起,航次租约下的提单倘使有并进条目,提单让渡时应将租约正本一同让渡,以便让提单的受让人了解自己的全部权益和义务。
除租约并进外,为消弭提单与租约的抵牾,航次租约和活期租约上通俗订有如下的提单条目:“船长签发承租人提交的提单,不得损害租约(The master is to sign B/L〈at any rate of freight〉as presented by the charterer without prejudice to the charter party)”,该条目重如果为了保证出租人(船东)的长处不致因承租人掌握提单签发权时遭到侵犯,活期租约下,船长按该承租人指示签发的提单如给船东带来丧失落时,承租人应该予以补偿。
租约提单的情况比较庞大,除以上题目外,还存在租方签发提单时承运人身份的认定、船舶转租情况下提单上并进的租约条目以哪个租约为准或租约认定等庞大题目,加之租约不具有物权凭据的功用,因此,银行通俗不接受租约提单,如果声誉证要求大概理睬租约提单,必需符合《跟单声誉证统一老例》(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对提单条目的严酷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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