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综合教诲物流实务:包管有哪些留意事变
0 ihunter 2010/06
物流综合教诲物流实务:包管有哪些留意事变
1.请求包管的法式
凡符合请求包管前提的货色,由包管人填写包管函一式两份或向海关交纳相称于有关货色的进口税费等额的包管金。
2.包管的刻日
通俗情况下,包管函不跨越20天,包管金不跨越6个月,在包管刻日内请求耽误包管刻日的,由海关考核确定得当予以展期。临时舶来品色的包管刻日通俗在货色进口之日起6个月内。
3.包管的销案
请求包管人必需在包管期满时向海关办理销案手续。对未能在包管刻日内向海关办理销案手续的,由海关区分不合情况,按下列划定处理:
A.将包管金抵作税款,责令报关人按划定补办进口手续,并处以罚款。
B.责令包管人交纳税款或关照银行扣缴税款,并处以罚款。
C停歇或打消报关人的报关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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