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集装箱多式联运中的责任分别
0 ihunter 2010/06
论集装箱多式联运中的责任分别
一、集装箱多式联运的特点
国际多式联运每每以集装箱为运输单元,将不合的运输体例无机地连系在一同,组成一连的综合性的一体化货色运输。《团结国国际货色多式联运条约》划定:国际多式联运是指多式联运运营人依照多式联运条约,以致少两种不合的运输体例,将货色从一国境内接受货色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地点交货的运输体例。由此可见,多式联运具有高度的统一化准绳,无论货色的肇始点到目标地有多远的隔断,也不论由哪几种运输体例来完成,经由多少次转换,全部的统统运输营业均由多式联运运营人担当办理。而货主只需办理一次托运、订立一份运输条约、支付一次费用、加入一次保险,一旦在运输历程中发作货色的灭失落和和破坏时,由多式联运运营人对全历程运输担当。集装箱多式联运与传统的海运体例有清楚的区别。集装箱运输以口岸作为货色交代换装的地点,在要地当地要地本地设立一个或几个作为第一货色交代点的要地当地站,将会合于要地当地站的集装箱用集装箱专列或拖挂车,经由历程铁路、公路运至作为第二货色交代点的装货港的集装箱装卸功课区装上集装箱船,在卸货港也是用集装箱专列或拖挂车将从船上卸下的集装箱运到要地当地站,分送至货主的堆栈。在这个庞大的运输历程中,出现了与传统的运输形式不合的管理体例、构造机构以及集装箱有关的当事人。如海上集装箱运输承运人、多式联运运营人、集装箱出租公司、集装箱装卸功课区、货运站等。在统一张条约的条目束缚下使用不合的体例来完成货色的运输是集装箱运输最清楚的特点。
二、多式联运中的责任期间
在各种国际条约和海内法规中,关于多式联运的责任期间具有很高的同等性。国际多式联运公司明白划定:多式联运运营人对多式联运货色的责任期间为接受货色时起至好付货色时止。这一划定表明不论货色的领受地和目标地是口岸照旧要地当地,不论多式联运条约中划定的运输体例若何(但其中之一必需是海上运输),也不论多式联运的运营人能否将部分或全部运输义务委托给他人实施,他都必需对全程货色运输担当,包括货色在两种运输体例交换的历程。这个划定与我国《海商法》以及《汉堡划定例则》关于承运人责任期间的划定完全相通。在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中,这使海上承运人在良多情况下演变成了左券承运人,即与货色托运人订有多式联运条约的人,与此相对应的是陆上的承运人偶尔也充当了多式联运运营人的脚色。在这两种运营人中,营业范围的扩展使他们的责任期间也随之耽误了。详细的显现是有船承运人作为多式联运运营人在领受货色之后,不但耍担当海上运输,还要安排汽车、火车大概飞机的运输。为此,运营人频频再委托给其他的承运人来运输、对交代历程中年夜概发作的装卸和包装蕴躲营业也委托有关行业办理,可是这整个范围都是他必需担当的责任期间。异样的原理,无船运营人对货色在海上运输的历程也要负异样的责任。因此,我国《海商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进一步夸张:多式联运运营人担当实施或构造实施多式联运条约,并对全程运输担当。
三、多式联运运营人的责任范例
在货色多式联运情况下,多式联运运营人每每将全程或部分旅程的货色运输委托给他人,即区段承运人往完成。在多式联运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不合运输体例中,每一种体例地点区段合用的法则对承运人责任的划定频频是不合的,当货色在运输历程中发作灭失落或破坏时,由谁来担当任,是接纳相通的尺度照旧区别对待就必需看运营人所实施的责任制范例。从现在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理想来垂青要有分段责任制和全程担当制两种。
1.分段责任制:集装箱多式联运运营人在构造分段运输中.经由历程与多个运输部分签订条约、协议为货主代庖各种运输效力,但在运输全历程中则由各运输部分依照各自的划定对自己运输区段内发作的货运事变担当,理想上是在分段接送、各自担当的基础上完成的。就货主而言,各个运输关键中的衔接义务由运营人担当构造完成,获得了很年夜的便利,可是当运输历程中发作货运事变时.只能经由历程联运运营人来敦促有关运输部分举行补偿.而不能接纳统一的体例举行处理,因此这是不太成熟的多式联运责任制范例。在今后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中,因为法规不健全,也没有响应的管制,有近90%实施分段运输责任制。
2.全程担当制:由运营人对所承运的集装箱在运输全历程中向货主承当全部的责任,又可分为混合责任制和统一责任制。在混合责任制的轨制下,运营人向货主承当的全部责任范围在各个运输部分划定的责任范围内.由运营人对全历程运输担当,对货色的灭失落、破坏、耽误交付,根据各运输体例所合用的法则划定举行处理。在运输历程中出现的无法判定的货损(每每称为匿伏货损)在本轨制下推定为海运段发作,多式联运运营人依照海上运输法则来承当责任。统一责任制轨制下的运营人在整个运输中都利用相通的责任制对货主担当,只需发作货损事变,无论是清楚照旧匿伏的、发作在海上照旧在要地当地段,都依照统一的责任轨制由运营人统一举行补偿。如许便消弭了承运人相互推脱责任带来的隐患。
从全程担当制的两种责任范例来看:混合责任制减轻了多式联运运营人的危害,对刚起步阶段的多式联运运营人有积极的保护感化;但统一责任制是合理的、迷信的,并且手续简化,但对运营人来说具有较年夜的危害,在全球范围内还不多接纳。
四、多式联运资任的分别
国际集装箱运输接纳联运形式的,年夜多使用“门到门”的运输体例。如许货色的交代点从传统的远洋航线两端的口岸延长到内陆地区,并且货色的交代又有整箱货与拼箱货之分,在责任的分别上有很年夜的差异。
贷方的责任在将货色给运营人前与从运营人手中接到货色今后的期间内,如果货色在这段时候内发作货损货差,大概因为报告货色性质时有点缀的,其责任在贷方自己。运营人的责任分别应在签订运输条约时确定.多式联运的集装箱货色在每个区段之间、每个装卸关键之间,由运营人与各运输区段的承运人和各装卸关键的运营人实施双边交代,逐段划清各自的责任。
总之,运营人与货方之间的责任的分别是多式联运生长的基础,只要从法则下去加以束缚,从运作下去加以管理,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本领在准确的轨迢下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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