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报关员编码教诲第十三类类注章注
0 ihunter 2010/05

  第十三类 类注、章注
  第十三类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物;玻璃及其制品
  第六十八章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
  【注释】
  一、本章不包括:
  (一)第二十五章的货物;
  (二)品目48.10或48.11的经涂布、浸渍或笼盖的纸及纸板(例如,用云母粉或石墨涂布的纸及纸板、沥青纸及纸板);
  (三)第五十六章或第五十九章的经涂布、浸清或包覆的纺织物(例如,用云母粉、沥青涂布或包覆的织物);
  (四)第七十一章的物品;
  (五)第八十二章的工具及其零件;
  (六)品目84.42的印刷用石板;
  (七)尽缘子(品目85.46)或尽缘材料制的零件(品目85.47);
  (八)牙科用磨锉(品目90.18);
  (九)第九十一章的物品(例如,钟及钟壳);
  (十)第九十四章的物品(例如,家具、灯具及照明装配、活动衡宇);
  (十一)第九十五章的物品(例如,玩具、游戏品及活动用品);
  (十二)用第九十六章注释二(二)所述材料制成的品目96.02的物品或品目96.06的物品(例如钮扣)、品目96.09的物品(例如石笔)或品目96.10的物品(例如绘画石板);
  (十三)第九十七章的物品(例如艺术品)。
  二、品目68.02所称“已加工的碑石或修建用石”,不但合用于已加工的品目25.15、25.16的各种石料,也合用于全部经类似加工的其他天然石料(例如,石英岩、燧石、白云石及冻石),但不合用于板岩。
  第六十九章 陶瓷产物
  【注释】
  一、本章仅合用于成形后经由烧制的陶瓷产物。品目69.04至69.14仅合用于不能回进品目69.01至69.03的产物。
  二、本章不包括:
  (一)品目28.44的产物;
  (二)品目68.04的物品;
  (三)第七十一章的物品(例如仿金饰);
  (四)品目81.13的金属陶瓷;
  (五)第八十二章的物品;
  (六)尽缘子(品目85.46)或尽缘材料制的零件(品目85.47);
  (七)假牙(品目90.21);
  (八)第九十一章的物品(例如,钟及钟壳);
  (九)第九十四章的物品(例如,家具、灯具及照明装配、活动衡宇);
  (十)第九十五章的物品(例如,玩具、游戏品及活动用品);
  (十一)品目96.06的物品(例如钮扣)或品目96.14的物品(例如烟斗);
  (十二)第九十七章的物品(例如艺术品)。
  第七十章 玻璃及其制品
  【注释】
  一、本章不包括:
  (一)品目32.07的货物(例如,搪瓷和釉料、搪瓷玻璃料及其他玻璃粉、粒或粉片);
  (二)第七十一章的物品(例如,仿金饰);
  (三)品目85.44的光缆、品目85.46的尽缘子或品目85.47所列尽缘材料制的零件;
  (四)光导纤维、经光学加工的光学元件、打针用针管、假眼、温度计、气压计、液体比重计或第九十章的其他物品;
  (五)有永久牢固电光源的灯具及照明装配、灯箱标记或铭牌和类似品及其零件(品目94.05);
  (六)玩具、游戏品、活动用品、圣诞树装饰品落第九十五章的其他物品(供玩偶或第九十五章其他物品用的无机器装配的玻璃假眼除外);
  (七)钮扣、保温瓶、喷鼻香水喷雾器和类似的喷雾器落第九十六章的其他物品。
  二、关于品目70.03、70.04及70.05:
  (一)玻璃在退火前的各种处理都不视为“已加工”;
  (二)玻璃切割成一定形状并不影响其作为板片回类;
  (三)所称“吸收、反射或非反射层”,是指极薄的金属或化合物(例如金属氧化物)镀层,该镀层可以吸收红外线等光芒或可以提高玻璃的反射机能,同时仍旧使玻璃具有一定程度的透明性或半透明性;大概该镀层可以防止光芒在玻璃表面的反射。
  三、品目70.06所述产物,不论能否具有制制品的特征仍回进该品目。
  四、品目70.19所称“玻璃棉”,是指:
  (一)按分量计二氧化硅的含量在60百分及以上的矿质棉;
  (二)按分量计二氧化硅的含量在60百分以下,但碱性氧化物(氧化钾或氧化钠)的含量在5百分以上或氧化硼的含量在2百分以上的矿质棉。
  不符合上述划定的矿质棉回进品目68.06。
  五、本和谐轨制所称“玻璃”,包括熔融石英及其他熔融硅石。
  【子目注释】
  子目7013.22、7013.33、7013.41及7013.91所称“铅晶质玻璃”,仅指按分量计氧化铅含量不低于24百分的玻璃。测验年夜编纂拾掇整顿...
收藏 有帮助 没帮助

上篇: 世界挪动通信年夜会在西班牙终结
下篇: 海格客车5加2声势中西合璧亮相上海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