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搭客携带物检疫义务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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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hunter
2010/05
准备义务
检验检疫人员要按统一划定着装,配带标记,仪表肃静严厉,苦守岗位,待命执检。备齐有关器具(如铰剪、解剖刀、放年夜镜、指形管、镊子、白磁盘、药液桶、生果破碎摧毁机等),有关检疫单证及法规文件。
宣传义务
在船、车、飞机进境前或在搭客进境口岸现场,如前提具有,播放有关检验检疫法规,披发检验检疫宣传单,在搭客通道、行李提取处和检验现场张贴动动物检疫法规通告,让搭客了解有关动检验检疫的划定和要求。外行李提取处设置克制进境物投放箱,提醒携带动物及其产物的搭客,作出报检、抛却或被罚款的选择。
报检检疫
携带动物、动物产物或其他检疫物进境的,在进境时必需向海关报检,并在报检单内照实填写报检内容,接受口岸检验检疫构造的检疫。
现场检疫
登船、车、飞机检疫 详见《运输工具检疫》
检验现场
(1)检验检疫人员在检验现场和检疫柜台,连系海关对搭客行李查抄关键实施检疫。并根据需要对搭客询问、抽查,利用X光机透视查抄,需要时开包(箱)查抄。
(2)扣留搭客携带的生果、茄科蔬菜(茄子、辣椒、番茄)等,出具《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出进境检验检疫进境搭客携带物留检处理凭据》,根据检验情况作退回或烧毁处理。
(3)对属自用大批花卉不雅观赏动物和其他动物产物,经检疫未发明病虫害的,就地放行。经检疫发明通俗性病虫害或益虫密度较年夜,但能在短时候内举行彻底除坏处理的,经处理合格后放行。对带泥土和动物性包扎物的动物,剔除其泥土和包扎物,并作消毒处理。对动物自己作需要的检疫处理后,予以放行。
(4)对动物种子、苗木及其他繁衍材料,以及检验现场不能立刻得出检疫功效的检疫物,作扣留检疫,出具《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出进境检验检疫收支境搭客携带物留检/处理凭据》,要求物主在期限内办理有关手续。
室内检验
1.对扣留的动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衍材料,以及在检验现场不能得出检疫功效的检疫物,送尝试室检验,需要时作断绝检疫。
2.对扣留年夜概传带益虫的动物产物,要举行针对性的检验。
3.对扣留的生果、茄科蔬菜,重点检验益虫。需要时,制成标本。
检疫处理与放行携带的动物、动物产物及其他检疫物,经检疫发明有危险性病、虫、杂草的,根据《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收支境动动物检疫法》第17条的划定作除坏处理。无有效体例除害的,作退回或烧毁处理,并出具《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出进境检验检疫收支境搭客携带物留检/处理凭据》。经处理合格的予以放行。测验年夜编纂拾掇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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